云南康盛磷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拟启动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工作,请符合《公司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》申请条件(包括属于依兰发[2000] 178 号文件规定),即2011年9月1日成立中轻依兰华宁分公司以后与公司解除(终止) 劳动关系,并与中轻依兰华宁分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,自见报之日起3个月内,需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司办公室填写《无住房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》,咨询电话: 0877-5091525,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。
云南康盛磷业有限公司
2020年6月1日
云南康盛磷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拟启动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工作,请符合《公司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》申请条件(包括属于依兰发[2000] 178 号文件规定),即2011年9月1日成立中轻依兰华宁分公司以后与公司解除(终止) 劳动关系,并与中轻依兰华宁分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,自见报之日起3个月内,需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司办公室填写《无住房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》,咨询电话: 0877-5091525,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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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6月1日